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县长李秋平,日前因涉嫌侵犯一位中央国家机关在安远县挂职锻炼的女干部,已被停职。
“色胆包天,为所欲为!”,江西赣州,网传某县县长李某,涉嫌侵犯一名中央国家机关在该县挂职锻炼的女干部,目前已被停职调查。涉嫌被侵犯的女干部已经离开了该县,她表示相信组织会给一个公正的答复。
据了解,李县长是82年的,曾经在学校和国企工作,2021年调任县长。2月9日后,李县长就未再公开露面,应该是已经接受组织调查了。是不是侵犯,还是另有隐情,相信组织会调查清楚的。
中央国家机关的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,一般都是骨干,而且挂职后都会提拔重用。对于被侵害的女干部而言,不会拿着自己的声誉开玩笑。这件事,无疑是她人生的重大挫折,也会留下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。
对此,网友们也是十分愤慨!“这胆子也太大了吧!”“不论什么背景、什么原因,都必须严惩!”“太让人匪夷所思了,一个县长、正处级官员,这么能干出这种事?侵犯国家机关挂职女干部?”“最近的官场风气到底怎么了?”“简直不输娱乐圈啊!”
从成都“文采斐然”的陈副区长,到扬州的美女戴局长,再到河南焦作的郭主任,不顾社会道德,偷情苟且。这李县长居然侵犯中央国家机关挂职女干部,真是让人大跌眼镜。
那么,李县长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?
1、如果县长侵犯女干部属实,则涉嫌强制猥亵罪或强奸罪。
根据媒体报道,县长侵犯女干部,至于怎么侵犯,媒体没有报道。但针对女性干部的人身侵犯,无法有两种。
一种是强制猥亵。猥亵,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,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。如果以暴力、胁迫方法,压制被害人反抗,,强制猥亵他人,致使被害人无法反抗、不敢反抗,则涉嫌强制猥亵罪。对于该罪一般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一种是强奸罪。强奸罪,是指违背妇女意志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。只要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发生关系,就构成强奸罪。
需要注意的是,其他手段主要包括,将对方灌醉、趁其醉酒无法反抗,或者下迷药等行为手段,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发生关系。一般处3-10年有期徒刑。
本案中,到底是什么情况,相信组织和警方会调查清楚的。如果涉嫌犯罪,司法机关也绝不姑息。不论你是县长,还是平头百姓。
2、县长如果涉嫌犯罪,会被开除公职队伍。
根据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,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(含宣告缓刑)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予以开除。
如果经调查,即便其不构成犯罪,性质也十分恶劣。根据第四十条,违背社会公序良俗,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,造成不良影响的,有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、社会公德的行为;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较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;情节严重的,予以开除。
最后,德不配位,必受其累!作为公职人员,更应该严格自律,遵纪守法。如果守不住自己的下半身,守不住底线,那就是自掘坟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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骇人听闻!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县长李秋平,日前因涉嫌侵犯一位中央国家机关在安远县挂职锻炼的女干部,已被停职。
1982年出生的县长,去年刚刚转正,简直色胆包天!看了简历,过去长期在地方企业工作,缺乏真正的组织监管与政治锤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