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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岁女孩逃婚被带回 官方成立专案组(权威报道)

作者:叶仙网 时间:2023-02-21 22:29

近日,一四川凉山16岁少女被父母以26万彩礼许人后,选择外出逃离打工,后又被男方强行带回引发关注。据悉,当地已经成立专案组进行核查。

“我爸妈把我卖给他们的!”,四川凉山,16岁女孩小苦,离家出走到广东逃婚。但是,被男方亲友找到,强行拉回老家。途径广西百色服务区时,小苦以上厕所为由,求助服务区工作人员报警。警方得知真相后也是十分震惊。于是联系小苦家人,后小苦跟家人回到四川。当地妇联介入调查。

原来,小苦的父母在小苦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收了男方家26万元彩礼,并强迫她嫁人。小苦无法接受,便出走广东打工。

对此,网友们十分气愤。“这父母也太狠心了!”“26万把女儿就卖了”“这是亲生父母吗?”“可怜的女娃!”“没有人性的父母,不配为人父母!”

婚姻自由。任何人都有自主择偶的权利。没想到在2023年,还会有这样荒唐的事情,真是令人唏嘘不已。

那么,如果小苦说的属实。小苦父母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?

首先,从民事的角度看,小苦的父母涉嫌包办、买卖婚姻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1042条,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,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。

我国实施婚姻自由制度,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,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,亲生父母也不行。受胁迫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。

其次,如果被胁迫结婚,是可以申请撤销的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52条,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
再次,如果暴力干涉婚姻自由,则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。

根据刑法规定,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,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结婚或离婚自由的行为。本罪的法益是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。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。犯本罪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具体到本案,无论是男方还是女孩的父母,如果采取暴力手段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行逼迫女孩结婚的,则涉嫌构成本罪。

需要注意的是,本罪告诉的才处理。也就是说需要受害人提出刑事自诉。

女孩才16岁,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女性法定婚龄20岁的规定。父母收受他人彩礼,强行逼迫女儿出嫁。父母这样的行为,和卖女儿没有什么本质性的区别了,会对女儿造成极其严重的心理伤害和身体伤害。

在落后和偏远地区,父母包办婚姻的事情绝非个例,也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,加大普法宣传力度,避免再出现这样违法、侵害未成年女性的闹剧。、

对此,您怎么看呢?欢迎评论!#16岁少女被父母收彩礼许人后出逃# #父母收26万将16岁女儿嫁人?妇联介入# #科学婚恋指南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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